10月8日,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发布一份民事裁决书,事关德州恒丰纺织破产重整案。
申请人: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,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北环路西段。
2024年9月27日,申请人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,称申请人与债务人正活跃洽谈重整方案,因债务人人数较多,案子状况相对来说比较杂乱,没有构成一致定见,无法如期向法院提交重整方案。
考虑到申请人运营管理层刚进行了替换,出产运营管理部队正在慢慢地安稳,出产在逐渐趋好,恳求延期三个月提交重整方案草案。
法院以为,鉴于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债务人人数较多、触及债务数额较大,案情杂乱,为了更好构成切实可行的重整方案草案,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合理,应予以允许。
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重整方案草案提交期限延伸至2025年1月9日。本裁决为终审裁决。